總統蔡英文今(13)日出席「保二警消社宅及廳舍都更專案里程碑」時表示,提供民眾的租屋租金補貼部分,政府預計2020年要從補貼6萬戶增加到12萬戶,並增加28億的預算準備投入。內政部稍晚進一步說明,租金補貼正規劃從每年6萬戶擴大至12萬戶,而且會放寬所得標準、設籍要求、申請時間等規定,讓不論單身、雙薪或有小孩的家庭都能減輕租屋負擔。補貼戶數加倍,所得限制放寬內政部表示,現行的租金補貼每年編列約6萬戶的預算,主要照顧中低收入的弱勢家庭,單身者則要滿40歲;但很多剛出社會的上班族薪水不高,在都會區租屋負擔重,卻無法接受任何補助。因此,新的租金補貼方案正規劃將名額加倍,預計擴大到12萬戶,資格會納入20至40歲的單身青年,並且適度放寬所得標準,從原本的最低生活費1.5倍放寬到2.5倍。內政部舉例,以衛福部公布的2020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計算,台北市最低生活費的1.5倍是每人每月2萬5507元,放寬到2.5倍則是4萬2512元,這樣一般上班族,不論是單身、雙薪或有小孩的家庭都有機會申請到,也不會補貼到收入較高的族群。設籍限制減少,申請時間有彈性現行租金補貼要求申請人的戶籍地需與租屋地相同縣市,因此很多到外縣市工作的人需特地回原鄉辦理遷戶籍的手續。內政部表示,將協調地方政府一同檢討可行的辦法,以「租屋事實」為主要認定依據,不限制設籍,讓到外地工作、租屋的人更容易申請到補貼。另外,現行的租金補貼集中於每年7、8月間申請,超過期限才臨時有需求的家庭,必須等待隔年的機會。因此,內政部也在檢討將申請期間改為每年2次,讓租屋族能依據自身需求,決定要在哪一期提出申請。愛心房東享稅優,可放心提供給房客申請有些房東擔心,若給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隔年要繳的稅會大幅增加,內政部表示這可能是以前長期留下來的錯誤觀念。2018年《住宅法》修訂後增加「公益出租人」的規定,參加租金補貼的房東可享有3種稅賦優惠,不僅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有1萬元免稅額度,房屋稅及地價稅也可比照自住稅率。若用月租1萬5千元試算,參加租金補貼後,房東每月的租賃所得稅僅342元(= (1萬5 – 1萬) x (1-0.43)(必要費用扣除) x 12%(假設適用稅率));再加上房屋稅、地價稅可比照自住,總稅額甚至有機會比原本還省。內政部強調,近年加入愛心房東的人數逐年攀升,未來也會持續給愛心房東稅賦優惠,感謝他們幫助弱勢、青年及其他租屋族;並呼籲,房東可放心給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大家一起努力,讓租屋市場愈來愈健全及安定。更多新聞推薦● 租屋族福音 租金補貼名額明年增至12萬戶 單身、雙薪皆有機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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